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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试验条件的恢复
2017-10-26 14:28  点击:241  来源:北京可靠性试验及电磁兼容测试检测中心
 环境试验结束后需要再次对产品的性能和功能进行检测,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进行检测呢。来简单看一下:

温湿度试验:温度恢复到25度,湿度恢复到百分之五十;

盐雾腐蚀试验:停止盐雾喷雾,恢复温度到25度;

沙尘试验:实验箱停止并等待沙尘沉降完成的时候通电进行性能测试。

淋雨试验:停止喷水并保证擦干样品表面的水分。

振动试验:停止振动试验设备,拆除固定样品的夹具;

冲击试验:停止冲击实验设备,拆除固定样品的夹具;

三综合试验:停止振动实验台,恢复温度为25度,湿度为百分之五十,待温度和湿度恢复后拆除所有的夹具;

太阳辐射试验:停止辐射,等待样品恢复到室温或调节温度到25度。

气体腐蚀试验:停止输入腐蚀的气体(SO2,H2S等)同时把试验箱内的气体全部排除掉以后。

以上意见仅供参考。